发布者:太仓律师 | 领域:刑事辩护 | 时间:2025-04-15 08:54:03 | 43人看过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工伤认定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
工伤复发诊断证明:
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
需明确诊断为原工伤部位复发
注明复发与原有工伤的因果关系2
完整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医院盖章)
各项检查报告单(X光片、CT、MRI等)
治疗费用明细: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药品清单
治疗项目明细单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证明:
证明职工仍在职或工伤复发时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需加盖单位公章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由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标准表格
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职工本人签字
初次工伤治疗的相关资料:
初次工伤治疗小结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材料提交时限:应在工伤复发后30日内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审核期限:通常为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医疗证明材料必须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咨询热线:13913781917
电话:0512-53592880
邮箱:52540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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