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太仓律师 | 领域:经济仲裁 | 时间:2024-05-23 10:12:37 | 190人看过
现代妇女是否享有婚姻自主权?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加以干涉。保障结婚自由,不仅是对妇女婚姻自主权的保护,而且也是为使男女双方能基于自己的意愿结成其同生活的伴侣,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离婚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即婚姻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保障离婚自由,不仅是对妇女婚姻自主权的保护,而且也使无法维持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免除双方婚姻名存实亡的痛苦。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统的,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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